第三屆 晟銘盃應用設計大賽
銀賞 Silver Award
作品名稱:游。樂 張俊杰 / 王籍 / 賴誌偉
http://uada.uneec.com/News-2010-0112.aspx
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學研聯合研究計畫徵聘人員資格條件公告
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學研聯合研究計畫徵聘人員資格條件公告
一、需用人才:研究助理一名(限身心障礙人士)
二、職務類別:工程助理
三、工作性質全職
四、職務說明:
1.精通外語,可幫助科技論文之翻譯
2.有耐心,能擔任精密儀器之測試工作
五、學歷:學士以上
六、上班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 號
七、工作待遇:面議
八、開始上班日:不限
九、上班時間:AM08:00;下班時間:PM 05:00
十、學歷要求大學、碩士
十ㄧ、聯絡人及電話:何政樺小姐(Tel:2771-2171轉2143)
一、需用人才:研究助理一名(限身心障礙人士)
二、職務類別:工程助理
三、工作性質全職
四、職務說明:
1.精通外語,可幫助科技論文之翻譯
2.有耐心,能擔任精密儀器之測試工作
五、學歷:學士以上
六、上班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 號
七、工作待遇:面議
八、開始上班日:不限
九、上班時間:AM08:00;下班時間:PM 05:00
十、學歷要求大學、碩士
十ㄧ、聯絡人及電話:何政樺小姐(Tel:2771-2171轉2143)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乙名
一、職位:學務處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二、名額:一名(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三、工作內容:
1.執行教育部補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計畫,內容涵蓋學生教育與輔導、輔導行政等兩個層面。
2.學生教育與輔導部分,包含提供本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同學生活、心理、學習與轉銜等相關服務。
3.輔導行政部分,包含與教育部、學校各單位、學生及其家長、教師與系所等各方面的聯繫協調工作,以及資源教室空間與各項設備之管理、採購與核銷、成果報告撰寫與彙整等。
四、資格條件:
1.大學心理、輔導、特殊教育與社工等系所畢業,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有經驗或有投入意願者。
2.對輔導行政工作有興趣或有經驗者尤佳。
3.本專案工作需要有較佳的溝通與行政執行能力,面對挑戰時,有高度的挫折容忍度,能獨立工作與團隊合作。
4.本專案採一年一聘,考量工作的延續性與完整性,需要有長期投入意願者,短期者勿試。
五、待遇: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六、聘期:上班日起日至99年12月31日止,採一年一聘。
七、公告期間:自98年12月31日~99年1月29日。
八、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個人履歷(包含:應徵此工作的原因、個人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的認識)、自傳、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等資料,於99年1月29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學務處資源教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2.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增聘,如遇增聘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
4.聯絡電話為:2771-2171轉1275,學務處資源教室韓昌宏老師。
二、名額:一名(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三、工作內容:
1.執行教育部補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計畫,內容涵蓋學生教育與輔導、輔導行政等兩個層面。
2.學生教育與輔導部分,包含提供本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同學生活、心理、學習與轉銜等相關服務。
3.輔導行政部分,包含與教育部、學校各單位、學生及其家長、教師與系所等各方面的聯繫協調工作,以及資源教室空間與各項設備之管理、採購與核銷、成果報告撰寫與彙整等。
四、資格條件:
1.大學心理、輔導、特殊教育與社工等系所畢業,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有經驗或有投入意願者。
2.對輔導行政工作有興趣或有經驗者尤佳。
3.本專案工作需要有較佳的溝通與行政執行能力,面對挑戰時,有高度的挫折容忍度,能獨立工作與團隊合作。
4.本專案採一年一聘,考量工作的延續性與完整性,需要有長期投入意願者,短期者勿試。
五、待遇: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六、聘期:上班日起日至99年12月31日止,採一年一聘。
七、公告期間:自98年12月31日~99年1月29日。
八、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個人履歷(包含:應徵此工作的原因、個人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的認識)、自傳、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等資料,於99年1月29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學務處資源教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2.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增聘,如遇增聘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
4.聯絡電話為:2771-2171轉1275,學務處資源教室韓昌宏老師。
本校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誠徵專案助理1名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專案助理
官等職等:
名 額: 1人(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9年1月6日 ~ 099年1月13日
資格條件:
1、資工電子電機或資管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網頁應用程式開發能力。
3、熟HTML、JavaScript、Java、資料庫系統與軟體開發流程文件建置。
4、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5、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
1、人事資料庫系統整合開發。
2、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上線支援。
工作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9年1月13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校務資訊組 專案助理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 (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 /472_E012.doc)
,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C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職 系:
職 稱: 專案助理
官等職等:
名 額: 1人(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9年1月6日 ~ 099年1月13日
資格條件:
1、資工電子電機或資管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網頁應用程式開發能力。
3、熟HTML、JavaScript、Java、資料庫系統與軟體開發流程文件建置。
4、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5、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
1、人事資料庫系統整合開發。
2、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上線支援。
工作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9年1月13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校務資訊組 專案助理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 (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 /472_E012.doc)
,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C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請98學年度畢業生上網填答「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
一、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建置「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自即日起進行9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之流向調查。
二、大專畢業生請至下列網址填答
https://ques.cher.ntnu.edu.tw/ques/bachelor/
二、大專畢業生請至下列網址填答
https://ques.cher.ntnu.edu.tw/ques/bachelor/
本校服務與科技管理研究所99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需聘名額如下:助理教授以上2名。(截止:99年3月31日)
備註:
1.應徵者另須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簽章後併個人應徵資料逕寄各該系、所。(表格請至人事室網頁/教師聘任/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
2.如持國外學歷者,除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外,尚須提送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3.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4.如有疑問請洽各該系、所聯絡人。
5.各系所擬聘教師資格條件、應檢附證件及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人事室網頁/徵才訊息。(網址: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97)
備註:
1.應徵者另須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簽章後併個人應徵資料逕寄各該系、所。(表格請至人事室網頁/教師聘任/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
2.如持國外學歷者,除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外,尚須提送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3.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4.如有疑問請洽各該系、所聯絡人。
5.各系所擬聘教師資格條件、應檢附證件及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人事室網頁/徵才訊息。(網址: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97)
電子系暨電通所99學年第1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需聘名額如下: 助理教授以上1名。(收件截止:99年1月15日)
二、備註:
1.應徵者另須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簽章後併個人應徵資料逕寄各該系、所。(表格請至人事室網頁/教師聘任/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
2.如持國外學歷者,除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外,尚須提送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3.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4.如有疑問請洽各該系、所聯絡人。
5.各系所擬聘教師資格條件、應檢附證件及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人事室網頁/徵才訊息。(網址: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97)
二、備註:
1.應徵者另須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簽章後併個人應徵資料逕寄各該系、所。(表格請至人事室網頁/教師聘任/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
2.如持國外學歷者,除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外,尚須提送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3.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4.如有疑問請洽各該系、所聯絡人。
5.各系所擬聘教師資格條件、應檢附證件及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人事室網頁/徵才訊息。(網址: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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