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二.職稱:教授兼籌備主任
三.名額:1名
四.所需資格條件:
具實務經驗者優先聘用並具備下列資格:
1.具有法學(律)博士學位(博士學位資格依教育部標準認定),博士論文須與專業領域一致。
2.具有教育部頒發或認可之教授證書者。
3.應具備學術單位一級主管經驗。
五.專長:民事法、財經法、智財法及國際法(廣義)
六.須提供個人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於本校人事室網站)。
2.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學術單位一級主管經歷證明。
3.教育部所頒發及認可之教授證書影本與最近任教學校聘書影本。
4.照片乙張。
5.身份證影本或護照影本乙份。
6.最近5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與重要論文及相關參考著作影本乙份。
以上資料恕不退件,所需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
七.單位聯絡人:聯絡人: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張毓珊助理
電話:(02)2771-2171轉4583
傳真:(02)2776-5055
信箱: yushan311@ntut.edu.tw
八.收件截止日期:99年9月1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九.通過形式審查者即刻通知,並於一週內會談。
十.備註:
1、應徵者另須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簽章後併個人應徵資料逕寄各該系、所。(表格請至人事室網頁/教師聘任/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
2、如有疑問請洽各該系、所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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