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設計學院徵選院長候選人--延長收件日期至97年1月25日

一、本校設計學院架構組織:
設計研究所(博士班)、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創新設計研究所、建築系、工業設計系、創意設計學士班。

二、院長候選人資格如下:
(一)教育部審定之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者。
(二)傑出之學術成就,且專長與本院領域相符者。
(三)具相當之學術行政能力或經驗。
(四)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

三、收件日期:
*延長收件日期自96年11月24日至97年1月25日下午五時前,送達設計學院辦公室,未依規定送達者,不予受理。

四、送件方式:
凡有意者,請檢附候選人申請表(公告於網站,請自行下載填具)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或親送方式於上述收件日期截止前,遞交本校設計學院辦公室。
地 址:台北市106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設計館651-1室
收件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敬請踴躍申請及推薦~

相關網址:http://www.ntut.edu.tw/~www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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