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

本校學務處徵求專案心理師1名(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專案心理師
官等職等: 本專案心理師人員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名  額: 1(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7年03月17日 ~ 097年03月21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
2.具合格臨床或諮商心理師證照,有3年以上相關輔導經驗及英語諮商能力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1.初談與輪值個案諮商輔導。
2.危機個案處理(含個案研討、危機處遇)。
3.心理測驗施測與計(含新生普測)。
4.規劃帶領主題工作坊或相關團體。
5.同儕輔導團體訓練。
6.協辦諮商輔導專案活動。
7.實習生督導與訓練。
8.其他臨時交辦及協助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學生事務處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校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7年3月21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學生事務處所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專案心理師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朱素貞小姐(02-2771-2171#1277)
三、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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