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0日 星期三

本校j教務處徵求專案助理1名(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專案助理
官等職等: 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名  額: 1(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7年08月18日 ~ 097年08月22日

資格條件:
一、須熟知技職教育法規及其他相關法令,並具有行政法、行政學及教育行政等方面知識。
二、辦理本職務工作應具相當之訓練,並有協調溝通、分析判斷、創新、規劃之能力及高度之服務熱忱。
三、國內外碩士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一般性綜合行政業務、課務及招生考試命印題業務相關事項之處理與改進之擬議。
二、辦理國文、數學、英文會考。
三、傑出教學獎之選拔。
四、教學評量業務。
五、教育部評鑑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教務處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校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7年8月22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教務處專案助理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小姐(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人事法規/職員任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old/)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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