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日 星期四

本校教務處徵求專案助理1名(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官等職等: 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名  額: 1(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7年10月01日 ~ 097年10月14日

資格條件:
1.具備計畫撰寫、執行與管理能力,熟悉電腦操作。
2.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創新、規劃之能力及高度之服務熱忱。
3.國內外碩士學位。

工作項目:
1.綜理一般性行政業務。
2.規劃與執行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3.整合相關資源,協助教師及學生提升教學成效。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教務處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校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7年10月14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教務處專案助理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人事法規/職員任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old/),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