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所長及師資培育中心主任徵求候選人啟事

一、依據本校「系主任、所長遴選注意事項」、「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所長及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作業要點」之規定公開徵求所長及主任候選人 (所長及主任由一人兼任) 。

二、任期自98年2月1日起聘,任期三年。

三、候選人資格條件如下:
(一)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資格者,且專長至少應符合技職教育、數位學習或人力資源之一項者。
(二)具有教育熱忱及前瞻性教育理念者。

四、如校外候選人獲校長擇定時,須先依本校「教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規定辦理:如須借調者,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五、候選人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基本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聯絡地址、電話、 照片、學術專長
(二)學歷: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三)經歷:現職及主要經歷證書影本
(四)教師證書影本
(五)著作目錄及學術獎勵

六、遴選委員會得視需要邀請候選人面談。

七、候選人相關書面資料請於98年1月20日前掛號或快遞(以郵戳為憑)寄本校「技職教育研究所所長及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委員會」(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技職所)。如有疑問,請洽遴選委員會劉召集人。電話:(02)27712171轉4035傳真:(02)27812897。E-mail:gloria@ntut.edu.tw

八、本啟事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系主任、所長遴選注意事項」、「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所長及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九、如未獲遴選、遴聘者,專函奉知並密退個人資料。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所長
及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委員會
中華民國98年1月13日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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