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本校校友聯絡中心徵求專案助理1名(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專案助理
官等職等: 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名  額: 1(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23日 ~ 098年02月27日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
2、熟諳電腦WORD、EXCEL之操作。
3、熟諳英文及日文。
4、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籌備協辦百週年校慶。
2、協助編輯百大企業校友專輯。
3、推展募款及持續校務基金籌措業務。
4、拜訪工商企業界校友或負責人,宣導本校學術與科技研發成就,籌措本校百週年校慶經費及擴增校務基金。

工作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校友聯絡中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校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8年2月27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校友聯絡中心專案助理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05職員任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472_E012.doc),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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