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徵短期促進就業之臨時人員

資格條件:
1.取得教師證書者為第一優先;
2.僅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為第二優先。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師資培育實習輔導、教師進修.地方教育輔導等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校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8年6月23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
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師資培育中心收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師資培育中心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之臨時人員缺)。
2.合者另外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7712171#4002。
3.經費來源:由教育部「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專案經費項下支應。
4.工作期間:至98年10月31日止。

薪資待遇:按日計酬,每日1000元,每月工作日數以不超過22日為原則(依照教育部「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標準),勞保費、健保費...等費用: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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