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本校教務處徵求專案助理乙名

工作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教務處

職稱:專案助理

需求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公告期間:99年02月23日至99年02月26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碩士畢業。
2、對新聞採訪、撰稿具高度興趣。
3、熟悉電腦操作,熟悉Adobe Indesign、Photoshop軟體尤佳。
4、具人際協調溝通能力、耐心、細心負責及積極主動之服務態度。

工作內容:
1、校訊文編、美編、發行。
2、學報發行及連繫工作。
3、本校「政府出版品管理人」:配合執行政府有關出版品之規定,定期上網更新本校出版品資訊。
4、出版組財產管理登記。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9年2月26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教務處專案助理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1223_1077_1073_1071_w.doc,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D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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