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務處增聘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一、職位:學務處增聘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二、名額:一名(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三、工作內容:
1.執行教育部補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計畫,內容涵蓋學生教育與輔導、輔導行政等兩個層面。
2.學生教育與輔導部分,包含提供本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同學生活、心理、學習與轉銜等相關服務。
3.輔導行政部分,包含與教育部、學校各單位、學生及其家長、教師與系所等各方面的聯繫協調工作,以及資源教室空間與各項設備之管理、採購與核銷、成果報告撰寫與彙整等。


四、資格條件:
1.大學心理、輔導、特殊教育與社工等系所畢業,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有經驗或有投入意願者。
2.對輔導行政工作有興趣或有經驗者尤佳。
3.本專案工作需要有較佳的溝通與行政執行能力,面對挑戰時,有高度的挫折容忍度,能獨立工作與團隊合作。
4.本專案採一年一聘,考量工作的延續性與完整性,需要有長期投入意願者,短期者勿試。

五、待遇: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六、聘期:上班日起日至100年12月31日止,採一年一聘。

七、公告期間:自99年12月24日~100年1月14日。

八、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個人履歷(包含:應徵此工作的原因、個人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的認識)、自傳、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等資料,於100年1月14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學務處資源教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2.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增聘,如遇增聘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
4.聯絡電話為:2771-2171轉1275,學務處資源教室韓昌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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