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研究發展處徵專案助理1名

工作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研究發展處
職稱:專案助理
需求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公告期間:100年2月24日至100年3月4日

資格條件:
一、碩士以上學歷,具研發管理經驗。
二、熟諳電腦Microsoft文書軟體之操作。
三、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為原則。

工作內容:
一、本校教師研究成效評鑑
二、北醫、三總、馬偕等合作計畫案申請、審查及成果發表會
三、各類獎補助辦法之研擬、洽辦及評選(新進教師研究經費獎勵、傑出研究獎、優秀教師出國研究獎助)
四、填報技專校院基本資料庫(本校研究之所有表冊8表冊等)及大專校院產學合作績效評量作業
五、台北聯合大學系統之相關事宜
六、固定資產彙計(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什項)
七、教師延攬博士後及研究學者計畫之洽辦
八、研究人力暨實驗室彙編
九、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100年3月4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專案助理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蔡先生(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D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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