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本校研發總中心徵求專案助理1名(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專案助理
官等職等: 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名  額: 1(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7年11月10日 ~ 097年11月12日

資格條件: 大學畢業,具電腦文書能力,有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1、專利技轉之推廣業務。
2、研發總中心之網站設立與維護。
3、研發總中心之公文收發。
4、研發總中心會議安排。
5、研發總中心下屬各中心之電子資料檔建立。
6、研發總中心外赴拜訪及投標之安排。
7、研發總中心總中心主任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研發總中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校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7年11月12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研發總中心專案助理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05職員任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472_E012.doc),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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