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

設計學院創意設計學士班誠徵業界專業教師一名

聘用單位:設計學院創意設計學士班
聘用人數 1
工作時段 週一至週五(08:30 ~ 17:30)

工作條件限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兩年以上工業設計、家具設計、室內設計、建築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或互動媒體設計等創意設計相關業界實務經驗之專業或專門技術人員。
(三)曾獲國外重要設計競賽獎項(請參考)者或具模型製作技術者優先。

職務說明
一、主要工作內容:
(1)協同教學授課(創意專題設計、專題設計、試作技術、模型製作等)。
(2)指導創意設計學士班學生參與國外設計競賽與各項推廣活動。
(3)協助辦理創意設計學士班臨時交辦之教學與推廣業務。
二、職務待遇與福利:
(1) 大學畢業:30,5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金)。
(2) 碩士畢業:34,85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金)。
(3) 博士畢業:51,85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金)。

備註
一、本次徵選人員依計畫期間聘用(聘用時程一年)。
二、應徵方式:應徵者需自行到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資訊網』登錄求職履歷資料。網址:http://www.excellent.lhu.edu.tw/ ,方案九:大專院校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
三、應備文件:
(1)中英文履歷表(請詳述學經歷與業界實務專長,含自傳及日間連繫電話及e-mail)。
(2)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3)待業證明(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4)持有非自願離職證明者請附證明影本。
四、甄選方式:
(1)經初審合格者,擇期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初審未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意者請於98年5月10日前親送或掛號寄達(郵戳為憑):10608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 王家鴻先生 收(請註明「應徵業界專業教師」) 電話:(02)27712171 轉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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