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徵求專案助理1名(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
職  稱: 專案助理
官等職等:
名  額: 1人(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9月15日 ~ 098年09月24日

資格條件:
1、具網頁製作與flash能力。
2、具英文溝通能力,須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文相關測驗等同能力。
3、具會計基本能力。
4、具活動企劃與執行能力。
5、具基礎數學知識與方程式編輯能力。
6、個性溫和、親切具團結合作能力。
7、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本中心網頁、大學入門網頁、技職國語文發展中心網頁製作與管理。
2、本中心會計帳務處理與物品、設備採購等相關事宜。
3、通識系列活動及相關演講之規劃與執行。
4、進修部通識課程安排與相關事宜。
5、國際生通識課程安排與相關事宜。
6、支援通識教學大學入門課程或其他相關計畫案。
7、協助基礎數學與微積分教材編撰,及自學中心管理。
8、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8年9月24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通識教育中心專案助理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472_E012.doc),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C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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