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本校秘書室徵求專案助理1名(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專案助理(工作酬金係由本校校務基金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僱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人(得列備取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9月14日 ~ 098年09月18日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
2.具至少三年秘書工作經驗者更佳。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point)、資料檢索、網頁維護。4.精通英語(聽、說、讀、寫)。
5.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6.具獨立專案作業能力。
7.具資料整合與分析能力。
8.限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工作項目:
1.總校長辦公室專屬網頁建置及管理。
2.辦公室文稿處理。
3.製作簡報。
4.三校間聯絡協調。
5.籌辦召開會議及紀錄。
6.資料統整及分析。
7.三校合作列管案件追蹤管考。

工作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秘書室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8年9月18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專案助理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472_E012.doc),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D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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