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本校研究發展處徵專案助理乙名

工作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研究發展處

職稱:專案助理

需求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公告期間:99年07月05日至99年07月08日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勞工安全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Excel、資料檢索、網頁維護、Email以及簡報製作能力。
3、熟諳勞基法、勞安法、會計及出納作業。
4、具英語能力相關檢定考試證照或其他文件資料。
5、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工作內容:
1、擬訂校外實習計畫書、協助實習前講習、報到、實習委員會召開、成效考核、成果報告、期中、末報告、經費控管等事宜。
2、辦理職涯講座、企業參訪。
3、研究發展處實習就業輔導組相關業務。
4、協助方案1-1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機構媒合、評估、簽約、評鑑、定期訪查、管考、核銷、成果報告等事宜。
5、協助方案7大專校院研究人才延攬方案之人力核配、管考及成果報告彙整。
6、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相關英語檢定證書或其他相關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本證影本等資料並於99年7月8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專案助理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1474_y.doc,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C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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