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光電工程系徵求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系主任任期將於100年7月31日屆滿,依規定遴選新任系主任並辦理公開徵求事宜。 一、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系主任、所長遴選注意事項」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主任遴選、連任及去職作要點」辦理。 二、任期:自100年8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共計3年。 三、候選人資格如下:(一)專長與本系所領域相符。(二)具副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者。 四、候選人如為校外學者,須依本校教師聘任規定辦理;如需借調者,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五、申請人請於100年5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詳細履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現職及主要經歷證書影本、教師證書影本、著作目錄、研究教學與治系理念等書面資料寄達: 10608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六、本次系主任遴選作業如配合大學法修正有所調整,悉依本系網頁(http://wwwoe.web.ntut.edu.tw/bin/home.php)最新公告為準。 七、本啟事未盡事宜,依本校「系主任、所長遴選注意事項」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主任遴選、連任及去職作要點」辦理。 八、查詢方式:光電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聯絡電話:(02)2771-2171轉4605 傳真:(02)2731-7120 E-mail:huang168@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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