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發文字號:
附件:如文
公告事項:
一、 檢送本校鼓勵學生、校友取得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勵辦法乙份。(如附件)
二、補助及獎助金申請資格:限在校生。
三、報名費補助:請於102年3月15日前申請101年4月至102 年度3月考試報名費用,同類科考試每人限申請一次。
四、考取證照獎助金:
證照生效日期為101年8月1日至次年度1月31日期間者,請於102年2月份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同類科考試以申請一次為限。
五、敬請各位老師協助轉知,請學生填寫申請書,經系所承辦人彙整審查及系所主管核章後送研發處彙辦。
六、承辦人:李佳容
分機:143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