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本校研發總中心徵辦事員乙名(公告日期:99年9月24日至同年10月1日)

工作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研發總中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一般行政

官職等: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辦事員

需求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公告期間:99年9月24日至99年10月1日

資格條件:
1、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且具備公務人員一般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不得轉調之情事。
2、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工作內容:
1、研發總中心經費控管、核銷及財產管理。
2、辦理公文登錄、追蹤及歸檔事宜。
3、辦理研發總中心審查會議及其他會議。
4、彙整行政會議工作報告及提案。
5、協辦各研發中心產學合作業務。
6、協辦先進製程共同實驗室業務。
7、全校貴重儀器維護業務。
8、辦理教育部經濟部相關產學合作計畫。
9、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02職員甄審\職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9年10月1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研發總中心辦事員缺)。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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