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本校秘書室徵專案助理乙名(公告期間:99年9月7日至同年月17日)

工作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秘書室

職稱:專案助理


需求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公告期間:99年09月07日至99年09月17日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以上學歷。
2、流利的中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Powerpoint)。
4、具五年以上媒體工作經驗。
5、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工作內容:
1、秘書室對外公共關係之聯繫。
2、校內相關新聞之發佈與追蹤。
3、校內重大活動媒體之接待。
4、公共關係業務之彙總與管理。
5、其他各項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9年9月17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秘書室專案助理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
三、本案人員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1474_y.doc,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C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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