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

本校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徵專案助理乙名(公告日期:99年10月4日至同年月15日)

工作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職稱:專案助理


需求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公告期間:99年10月04日至99年10月15日

資格條件:
1、資工、電子、電機相關系所畢業。
2、具網頁應用程式開發能力。
3、熟HTML、JAVASCRIPT、JAVA與資料庫系統。
4、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工作內容:
1、人事資料庫系統整合開發。
2、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上線支援。
3、已開發資訊系統逆向工程。
4、校務資訊系統資訊安全防護工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並於99年10月15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專案助理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電話:人事室邱瓊如(02-2771-2171#1605)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三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18專案助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查詢http://www.cc.ntut.edu.tw/~wwwper/chinese/uploads/tad_uploader/1474_y.doc,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表自C等起薪,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