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本校應用英文系徵約僱人員乙名(僱用期間至人員銷假前1日止,約至100年4月8日止,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工作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應用英文系

職稱:約僱人員

需求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公告期間:99年04月15日至99年04月30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英美語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學歷畢業。
2、精通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以通過並檢附全民英檢中高級或行政院公佈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中TOEFL Ibt、TOEIC、IELTS、或BULATS之同等考試證明為佳。
3、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 、e-mail、網際網路及網頁等。
4、熟悉學校文書作業與採購流程。
5、具活動企劃與執行能力。
6、具規劃執行與獨立作業能力
7、具服務及工作熱忱者,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
8、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工作內容:
1、綜理系所行政業務。
2、本系所與共同英文課程安排與相關事宜。
3、本系所網頁計畫網頁製作與管理。
4、本系所帳務處理與採購設備、物品等相關事宜。
5、協助演講與活動之規劃與執行。
6、整合相關資源,協助教師及學生提升教學成效。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意者請檢具「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02職員甄審\職員\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須含中英文自傳、日間連繫電話及e-mail)、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修業成績單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資料,於99年4月30日前以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應用英文系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應用英文系約僱人員,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2.甄選方式:第一階段:筆試(英語文能力測驗TOEFLIBT題型),時間約80分鐘。筆試通過者通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英文面試。以上各階段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 02-27712171#3903
3.本職缺係代理組員留職停薪期間業務,僱用期間至人員銷假前1日止,約至100年4月8日止,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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