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臺北科技大學慶祝建校一百週年紀念圖案(LOGO)及精神口號(SLOGAN)甄選辦法

一、主旨:為慶祝本校建校一百週年,特舉辦紀念圖案(LOGO)及精神口號(SLOGAN),以呈現本校與國同壽及為國家社會作育英才之精神。

二、主辦單位:本校建校一百週年執行委員會活動組。

三、參賽對象:凡對本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皆可以個人身分送件參加。

四、作品主題:「百年北科,歷久彌新。百年北科,作育英才。」

五、主題說明:本校建校與國同壽,歷經日治及民國時期,時間雖然久遠,但學校的活力依然歷久彌新。尤其從本校畢業之校友,遍布海內外,始終本持本校誠樸精勤的校訓,對國家進步社會發展貢獻良多。近年來,本校在學術研究、國際化、大學評鑑及社會認同中,皆榮獲來自各界的肯定。

六、紀念圖案(LOGO)作品規格:
(一)以電腦繪圖或手繪之A4 完稿作品均可,A4完稿作品四邊各留2公分邊框。完稿作品需加註標準色(CMYK標色),不需表框,寄送時同時附上原稿作品或電子圖檔(logo原始檔或JPG檔)。
(二)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300字以內。
(三)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四)為期評審公允,參賽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及相關資料。
(五)參選稿件,恕不退還。

七、精神口號(SLOGAN)作品規格:
(一)請直接使用精神口號(SLOGAN)報名表即可,口號請勿使用粗俗或有隱喻性字眼。
(二)口號含意說明,請限於100字以內。
(三)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四)為期評審公允,參賽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及相關資料。
(五)參選稿件,恕不退還。

八、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99 年 05 月 14 日止(以郵戳為憑)

九、收件地點: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臺北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十、評審: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
(二)比賽評分標準:主題表達50%、視覺效果30%、創意20%。
(三)以上評分標準得由評審委員酌予調整分配。

十一、獎勵:
(一)紀念圖案(LOGO)獎勵:
1.第一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三萬元及獎狀。
2.第二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二萬元及獎狀。
3.第三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
4.佳作:2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六千元及獎狀。
(二)精神口號(SLOGAN)獎勵:
1.第一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及獎狀。
2.第二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
3.第三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五千元及獎狀。

十二、各獎項獲獎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額。

十三、獲獎名單於民國 99 年 05 月 27 日前公布於本校首頁,並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獲獎者。

十四、權利歸屬: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人為臺北科技大學所有。
(二)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製成產品、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惟不另致酬。
(三)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十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十六、查詢電話:(02)2771-2171#1281 張智偉組長

相關網址:http://www.osa.ntut.edu.tw/files/13-1003-12288-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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